最近我們公司接到一個奇葩客戶,想想就覺得搞笑!
一起來看看怎么個奇葩法,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?
對話如下:
客戶:您好,我要注銷公司你們能辦理嗎?
百順鑫:當然可以,我們是專業(yè)處理稅務,工商這類問題的!您可以大概說說您目前公司的一個情況嗎?
客戶:我這邊現在是什么證件,章都沒有的!
百順鑫:沒關系,那您方便說一下您的公司名嗎?
客戶:公司名我也不知道哦!
百順鑫:您公司是做什么行業(yè)的?
客戶:這個我也不知道呢!
百順鑫:那您公司什么時候成立的?注冊地址在哪里呢?
客戶:這些我通通不知道,
百順鑫:what?還有這樣的事?
客戶:因為這公司是朋友之前借我身份證注冊的,讓我擔任法定代表人,所以我才什么都不知道。
百順鑫:這就很尷尬了,像您這種情況想要注銷,都是個棘手的問題,處理起來可不簡單啊。且不說先要補齊營業(yè)執(zhí)照,所有章等等,后面注銷起來也麻煩多了,能不能順利注銷還是個問題!
綜合上述的情況,小編提醒各位,千萬不要擔任朋友公司的企業(yè)法人代表,這些嚴重后果你負的起嗎?
一、擔任朋友公司的企業(yè)法人代表存在以下風險
1.公司出了任何事情都是先找法人和股東!如果你朋友做了違法的事情,或者偷稅漏稅,法人會被納入黑名單,征信記錄有污點,貸款出國住高檔酒店都有影響。
2.如果你是名人,或者在當地有一定知名度,而且跟企業(yè)有一定的關聯,則企業(yè)名譽會跟你的個人名聲產生關聯。若企業(yè)經營不當,一些不懂法律責任邊界的人員,可能會把你牽涉進去,盡管從法律層面而言你是不應該被牽連的,但是一旦這種情況發(fā)生,對你的個人生活肯定是會有一定影響的。
3.企業(yè)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責任在《民法通則》第49條有規(guī)定: 企業(yè)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除法人承擔責任外,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、罰款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:
(一)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;
(二)向登記機關、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、弄虛作假的;
(三)抽逃資金、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;
(四)解散、被撤銷、被宣告破產后,擅自處理財產的;
(五)變更、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,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;
(六)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,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。
二、如何規(guī)避這些風險呢?
1.事后及時跟蹤企業(yè)運營狀況。確保所擔任法人代表的企業(yè)經營合規(guī)合法,并在企業(yè)破產、解散或撤銷時,及時登記公告。
2.事先做判斷和預防。首先,獨資企業(yè)一律拒絕,因為要承擔全部責任。其次,如果你的朋友愿意給你股份,那么在公司章程里面應該顯示你和你朋友的股份比例,并且你的股份要小于他,最重要的是你要參與經營和財務管理,只有這樣才能把你承擔的風險降到最低!
3.盡早撇清關系。如果跟其公司不存在任何利益關系,搜索你附近的財務公司,免費幫你盡早辦理法人變更。